妻子深陷传销破家财 规劝无果丈夫饮恨断姻缘
2014-04-21 17:15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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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男)与金某(女)自由恋爱,于1991年12月领取结婚证,于1992年10月生育一子,一家幸福美满、其乐融融。2005年,金某经朋友介绍到安徽做“建材生意”,随后金某以做生意需要成本为由陆陆续续向家里要钱,不仅将家里仅有的5万元存款一扫而空,还向亲戚朋友借了大量债务。王某后来得知妻子在外面根本不是做生意,而是在做传销,王某无数次劝诫金某,但金某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至今经常无故长期外出,对家庭及其孩子从无过问,家人有时也不知其下落。对于王某而言,继续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对其个人和整个家庭都是一种痛苦,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了解到,双方感情基础较好,并未完全破裂,只要妻子金某能迷途知返,王某还是愿意原谅妻子。通过法官多次调解,耐心做金某思想工作,并向金某宣传《反传销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释明因传销入罪的法律构成要件等,金某幡然醒悟,深刻认识了传销的危害,表示今后不再重蹈覆辙。最终,王某原谅了金某,表示愿意给金某机会和时间改正。
点评: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因妻子沉迷传销丧尽家财、负债累累,丈夫多次苦劝无果,无奈诉至法院。好在最终经法官调解,妻子迷途知返,总算保住了一个家庭的完整。本案的教训是深刻的,提醒那些梦想传销发财的人悬崖勒马。(邹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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