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代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欠7600多万元无法偿还
2014-02-28 11:40 来源: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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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沙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捕了某品牌代理商陈某。
今年51岁的陈某从1994年开始就取得某著名油漆品牌在三明地区的总代理,且一直经营至今。随着投资方式的多样化,陈某在做代理商之余还开始投资固定资产,如购买店面、盖厂房等,为获得足够的资金,采取借款、组织民间标会等形式。
2011年,因做生意所赚的钱绝大多数被用于购买固定资产,且借款需要支付利息,陈某开始向越来越多的人借款,债务亦随之增加。特别是2012年后,因做代理商的利润不如早几年,陈某每个月所赚的钱已远远不足以支付利息。
为了维持资金链不断,陈某刻意营造了代理商生意做得好、资产多、信誉好的假象,编造做代理商需要资金周转、购买房产需要资金等虚假的资金用途,靠新借款、标会来支付利息,致使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愿意为其提供资金,以赚取其承诺的月息1.5%至5%不等的高额利息回报。
去年11月,因资金链断裂,陈某逃离沙县致案发。经查,有7600多万元欠款无法偿还。(陈茂青 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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