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明溪县在全市率先张贴公务用车标识
2014-02-24 10:23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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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们单位有几辆车?”“你们的公车停放在哪里?”2月10日,明溪县公车办、县纪委党风室两位工作人员冒雪到各单位督查公车停放及公务用车标识张贴情况。今年1月,明溪县在全市率先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截至目前,全县有117个单位领取了公务用车标识285张。
1月21日,明溪县公车办、县纪委党风室下发《关于填报公车定点停放及张贴标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车辆前挡风玻璃上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标识由公车办统一购买,底色是大红色,上面有“G.C”字样,各单位必须在1月31日前领取并张贴。
2月10日,县公车办、县纪委党风室对领取公务用车标识的单位进行抽查,抽查了26个县直单位43辆车,从抽查情况看,除了4辆车出差外,其余车子全部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张贴了公务用车标识。
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后,明溪县纪委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共开展督查活动32次,对全县公务用车逐一清查,发现违规借车2辆、违规换车6辆,对违规车辆,按照规定完成清退和过户处理;查处公车私用7起。
2013年,明溪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提高公务用车管理水平。县委指示,治理“车轮上的腐败”,必须从公车上张贴统一标识开始。目前,明溪县公车标识工作已步入正常化轨道。(崔素萍 傅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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