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串通竞买房产不正当竞争收到10万“罚单”
2014-01-13 10:06 来源: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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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以低价获得朱口镇朱口村一处拍卖的房产,泰宁县的黄某胜等3人通过贿赂手段买通了另两名竞买人黄某华和黄某美,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正在黄某胜等人洋洋自得的时候,泰宁县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找到了他们。1月6日,5名竞买人为自己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缴纳了共计10万元的行政罚款。
2013年7月份,5名当事人分别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了泰宁县朱口村拍卖房产的相关信息,并缴纳了保证金和报名费成为正式竞买人,其中黄某胜、肖某明和邱某勤等3人私下约定无论谁竞拍成功,都由3人共同集资建设该项目,黄某华与黄某美也同样私下作出共同集资建设的约定。
在拍卖会开始前,黄某胜等3人又找到黄某华和黄某美,付给两人每人2万元,让他们象征性参与竞拍。于是在8月2日的正式拍卖会上,黄某胜在第三次出价时竞买成功,以只高于起拍价1.32万元的价格顺利竞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七条、六十五条的规定,当地工商部门作出该场拍卖无效的行政决定,并对5名当事人处以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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