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三明 > 三明新闻 > 正文

一起交通事故 三明3位驾驶员的不同结局

2013-12-04 15:32 来源:三明网 0

  日前,永安市小陶镇村民朱某因车祸,经过近一个月时间的抢救无效身亡,与这起交通事故3位驾驶员的结局发人深省……

  10月15日11时30分,永安罗坊乡村民罗某驾驶中型自卸货车运载15吨水泥(核载4吨)由大陶口往永安方向行驶,行至小陶桐林村路段,遇到前方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左转弯,紧急制动措施不及,导致其车辆与摩托车发生碰撞,货车驶入左侧车道侧翻,水泥散落喷射到事故路段震破由江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的车窗玻璃(车内乘坐8名小学生)。此事故造成摩托车司机朱某重伤,客车车上小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大意重伤致死亡

  10月15日,48岁的朱某急着到小陶镇亲戚家奔丧吃午饭,11时30分,驾驶二轮摩托车到小陶镇集市,眼看就到亲戚家,谁知朱某左转弯就碰上后面上来的自卸货车,货车厢右侧护栏碰到朱某,朱某头部严重受伤,当场昏迷送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他左侧颅脑凹陷、颅内严重受伤、肺挫伤等。一家人到处借钱,花费医药费10万多元,还是无法保住他的性命,于11月2日去世。

  交警事故认定:朱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左转弯时未注意后方来车,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超载赔偿而贫困

  23岁的罗某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的机动车,行经有限速标志的事故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遇前方同向车辆左转弯时,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不及,因超载左后轮爆胎造成车辆侧翻,一车水泥撒落,顿时的冲击力冲破停下的小客车玻璃,水泥粉飘入车内,灼伤学生眼睛。

  交警事故认定:罗某因超载、超速承担本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罗某已赔偿朱某的医药费4.6万元,丧葬费5万元,还有两名学生的住院治疗费6000多元,这些钱大多是东借西借来的,为了赔偿,罗某一家人正绞尽脑汁,不知何处筹款,其父本来准备盖房子的计划成为泡影。

守规护了一车人

  虚惊一场的客车司机,30岁的江某庆幸自己前不久到学校听了交警上的一堂课,那位交警一再叮嘱接送学生车辆的司机:一定要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距离,更不能超载。

  江某心有余悸地对群众说:“那天我载了8名小学生,行驶在小陶集镇路上,注意观察与前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车开很慢,发现货车侧翻,我马上停车,和货车相差10米,所以货车没有压到我的车上,只是被散落的水泥冲击力震破我的车窗,水泥粉撒到学生的脸上、身上,两名学生双眼睑烧伤住院8天后痊愈。”

  交警事故认定:江某不承担事故责任。(廖昌照 罗若奖 刘振福)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心目中的最闽北”评选进入第二轮 将持续至本月9日
下一条:三明公安局一举摧毁制贩假证章团伙 抓获团伙成员6名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