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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钱上瘾败光30万银行贷款 无力偿还被判入狱15年

2014-11-06 11:09 来源:21CN 0

女子花钱上瘾败光30万银行贷款 无力偿还被判入狱15年

  花钱上瘾是种病,得治!正是由于贪图虚荣,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在明知道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甚至于借钱、贷款,赊账,还欺骗三位朋友做担保从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消费,最终等待她的是漫长的牢狱之灾!对担保人来说更是倒霉,需要负责偿还这笔债务。

女子花钱上瘾败光30万银行贷款 无力偿还被判入狱15年
女子花钱上瘾败光30万银行贷款 无力偿还被判入狱15年

女子花钱上瘾贷款30万

  现年40岁的王丽是烟台福山人,入狱前在某街道办事处工作,因感情不和与丈夫离婚多年,独自带着儿子生活。由于贪图虚荣,导致她没钱时就赊账,还连自己的朋友也骗。为了潇洒越来越胆大,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还欺骗三位朋友做担保从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消费。

  钱越借越多,王丽已无力偿还,只得四处隐藏,以躲避朋友的追债。直到这时,同事们才“恍然大悟”,平时出手阔绰打扮入时的王丽,原来是个骗人钱财的“假大款”。找不到人又要不回钱,被骗者只得选择报案。最终,王丽被警方抓获,后被法院以涉嫌经济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0月9日,已经入狱服刑的烟台福山女子王丽(化名),在监狱内再次面对法官的宣判时,直接表示自己无力偿还贷款甘愿继续坐牢,而她的三位担保人则被判承担偿还30万元贷款。

无钱消费,找朋友担保从银行贷30万

  王丽入狱前还曾向烟台福山区某商业银行贷款,因迟迟未偿还贷款,入狱后便被该银行起诉到法院,为此,烟台福山区法院民二庭依法受理了王丽金融合同纠纷一案,并确定该案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内开庭审理。

  10月9日,记者在山东省女子监狱见到穿着一身囚服的王丽时,她的精神状态看上去很差,与姣好的面容形成强烈的反差。提审法官告诉记者,王丽入狱前曾向烟台福山区某银行贷款30万元,她因之前诈骗入狱,这笔钱也迟迟不能偿还,法院要求王丽三名担保人李某、张某、徐某对王某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那段时间总没钱花,脑子就想到银行贷款。”王丽说,她通过打听朋友得知,向银行借款必须要找担保人,于是就找到自己的三位朋友,称自己想做生意准备向银行借款,但需要担保人签字。朋友看王丽平时人挺好,而且有正当的工作,于是就爽快地答应了。

  2012年8月9日,王丽以贷款做生意为名,与烟台福山区某商业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该商业银行借给王丽本金人民币30万元。“当时没有多想就去银行帮王丽把字签了。”王丽的三位担保人告诉记者。

  拿到这30万元后,王丽迅速感觉自己膨胀了。虽合同上约定她应按季结息,由于花的比赚的多,王丽只向银行还了一次款。“钱花的太快了,只还了一个月,之后就再也没有还过。”王丽说。

  “这次借的不多,就5万元。”就这样,王丽第二次轻松地从朋友那里搞到5万元。钱花得这么快,都干什么了?王丽说她不好赌也不做生意,借来的钱都用来买名牌包、高档时装,出入高级会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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