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怀他人孩子闹离婚 男子新婚1月后获赔1元
2014-02-19 10:08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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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2月19日讯 广东一男子苦追女友多年,为求结婚甚至允许对方“一个月后不能接受再离婚”,终于换得女方同意登记。未料婚后一个月后,女方发现怀上前男友的孩子,并坚持要生下。男子告上法院,近日,经广州番禺区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女方向男方赔偿1元。
出生于1983年的李聪(化名),2008年通过同事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2岁的王慧(化名)。2012年6月,李聪求婚,王慧勉强答应了。此后,李聪送上彩礼,包括人民币2万元和龙凤镯、金链、金牌、白金项链等首饰。2013年1月4日二人登记结婚,但登记之后,王慧一直不愿住到李聪家。
去年2月3日,夫妻俩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举行婚礼,大宴宾客26桌,花费21万元。其后,王慧仍以各种理由拒绝与丈夫亲热,婚前婚后二人一直没有发生过关系。2月9日,王慧终于对李聪吐露真情:她怀上了前男友的孩子。
王慧说,登记后第五天,因与李聪发生争吵,自己到酒吧解闷,与前男友发生了一夜情。虽然备受打击,李聪还是对王慧说,只要她打掉孩子,他愿意和她继续生活。但王慧表示,自己已流产过两次,如果再流产可能无法生育,坚持要生下来。李聪忍无可忍提出离婚。更让他震惊的是,根据孕检时间推算,王慧的怀孕时间是结婚登记前夕。
2013年3月22日,李聪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慧退还彩礼,承担因婚宴而产生的14万元债务,并向李聪赔偿过错损害赔偿金1元。(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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