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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宣判朱传峰制售地沟油案 一审判处死刑

2014-01-08 15:43 来源:闽南网 0

  山东宣判一起制售地沟油案

  一人死缓两人无期

朱传峰
轰动国内的制售地沟油案件1月7日在济南宣判,图为开庭审判现场。

  山东省济南中院7日对一起制售地沟油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朱传峰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朱传清、朱传波数罪并罚,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传峰、朱传清、朱传波兄弟三人共同出资成立的平阴县孔村镇郭柳沟村油厂,自2006年起先后从山东、北京、江苏、新疆等地大量收购“泔水油”、白土等原料,生产“地沟油”。在明知他人将向其所购的“地沟油”冒充食用油进行销售的情况下,仍将“地沟油”销售给山东省与山西省的17家食用油经营户,销售金额共计524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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