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在刑警大队“呕吐死” 涉事民警被轻判免刑

2013-12-19 10:03 来源:闽南网 0

男子呕吐死
男子在刑警大队“呕吐死” 涉事民警被轻判免刑

  闽南网12月19日讯 两年前,32岁的于钢峰被河南项城市公安局民警带走3天后,家属接到警方通知,“于钢峰于2011年10月26日凌晨突发急病,口吐白沫死亡。”这件被媒体称为“呕吐死”的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记者18日获悉,3名民警近日被河南项城市法院判决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均被免予刑事处罚。

  死者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张雨均称,在他们没接到法院提前开庭通知的情况下,法院于12月15日提前5天开庭并当庭宣判,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目前他只能和家属商量,是等到判决生效后直接申诉,还是到检察院要求检方抗诉。

  案情回顾 被带走3天后猝死

  于钢峰1977年出生,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人,生前在郑州做水果生意。于钢峰的弟弟于钢领说,2011年10月23日,于钢峰在郸城县汽车站时,几名项城市公安局的民警将其带走。3天后,于钢峰的家属得知,10月26日凌晨,于钢峰猝死在项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办公室内。

  《河南日报》也报道称,项城市公安局2011年10月27日出具的情况说明称:2011年10月22日,警方发现于钢峰有盗窃嫌疑,于次日将其抓获。于钢峰供述了伙同他人自2011年9月以来多次盗窃车辆的犯罪事实。

  2011年10月29日,经过一再要求,家属在项城市殡仪馆见到于钢峰的尸体。于钢领告诉记者,尸体有多处伤痕,双手呈黑紫色,手腕处及腿部有勒痕。“我们怀疑哥哥遭遇刑讯逼供。”于钢领说。

  开庭提前 家属称未接到通知

  律师张雨告诉记者,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后,自己还与法官对此进行过商谈。张雨说,本案曾定于12月20日开庭,12日下午自己接到项城法院的电话,表示要提前到本月15日开庭。经过协调,最后法官同意仍于12月20日开庭审理。

  但12月16日,于钢峰的父亲来到项城市人民法院递交材料,法官却说15日已经开过庭了,这些材料应该庭前提交。原本定于本月20日的庭审为何突然提前了?于钢峰的父亲蒙了。于钢领告诉记者,“法院的陈矿法官一直说他给我的父亲发送过短信通知,可是我父亲是个文盲,其他人也仔细搜索过父亲的手机,没有法官所说的那条短信。”陈矿18日告诉记者自己已经通知了于钢峰的父亲,不知道其为何没收到。(法制晚报)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公务员老公不回家 女子网络留贴求组织管管
下一条:江西首例H10N8感染者死亡 专家:人传播风险低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