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信访基层“面对面”座谈会 将开门立法
连续两天,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针对正在起草中的《广东省信访条例》,召开了两场座谈会,一场是与学者、立法专家的座谈,一场是与有上访经历的基层群众“面对面”。这也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一项法规起草工作,有针对性地征求基层群众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表示,要最大限度听取群众意见,体现人大的开门立法、民主立法。
为什么群众会选择上访,为什么信访中会出现群访、过激行为,信访之殇到底源于哪些环节?来自不同地区的群众结合各自的经历,现身说法,有助于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更有针对性。
据了解,《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10月下旬完成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预计提请11月底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肖志恒表示,草案稿形成后,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信访之困
配合拆迁反吃亏群访
信访事件中,很多是因为征地拆迁,参加座谈会的许景华就是一个典型个案。
许景华原本居住在广州官洲岛,2005年因为国际生物岛的建设,岛上居民必须迁离。“因为不能回迁,我们接受了3000多元一平方米的拆迁补偿条件迁走了。”但岛上还留下了少部分的“钉子户”。令许景华和其他拆迁户感到愤怒的是,“钉子户”享受到了比他们优越得多的拆迁补偿。“我们因为支持政府的建设,痛快地第一批迁走了,结果反而吃亏了”。
2008年,许景华和第一批拆迁的300多名居民开始了信访。一开始,他们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推选了许景华在内的五名代表,前往官洲岛所在的广州海珠区信访,但由于征地项目属于萝岗区,所以海珠区表示,信访需要去萝岗区。到了萝岗区后,萝岗又认为应该属于海珠区管辖,“两个区开始互相踢皮球。既然区里解决不了,我们就只能上市里、上省里越级信访。”
市信访局的工作,让许景华很感动,“接待我的工作人员说,明天就去萝岗区协调。第二天他真的去了,我们觉得确实还是在做事的。”可是,承诺的解决办法最后却屡屡协调不下来。
所以,许景华他们一路信访,从区、到市、到省,“上访都是群众逼不得已才去做的。整天拖着,只会让群众感到被欺骗了。这把火越积越多,等到烧起来了才去扑,就太费事了。”
条例:源头预防,建立倒查机制
肖志恒认为,许景华的个案,是政府最初的决策失当造成的,没能“一碗水”端平,引发了群众的不满。《广东省信访条例》在制订时,要注意防患于未然,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作为立法的重要内容,做好源头预防。同时,用制度规范程序,建立重大信访事项倒查机制,防止权力部门对待信访事项的拖延、扯皮现象。
小区断电无人管堵路
费振宇自嘲是“幸运”的上访户,因为他的信访难题,得到了领导的当场拍板,顺利地解决了。“可我越想越后怕,如果不是开展了接访日活动,谁知道要拖多久才能解决。”
费振宇所在的小区使用的是临电,后来由于开发商跑路,拖欠了几百万元电费,供电局拉闸断了小区的电。无奈之下,小区800多名居民两次上街“堵路”,希望以这样的过激方式,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解决。
幸运的是,他们赶上了一次广州市领导的“接访日”,费振宇作为小区代表,向接访的领导面对面地反映了问题。领导也当场拍板,表示一定要解决,对于拖欠的电费和临电改造的费用,责成小区所在的区政府和供电局各承担50%。两个月后,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座谈会上,费振宇说,小区居民也想过走法律程序,但打官司需要有诉讼主体,小区居民必须成立业委会后才能提起诉讼。“我们也尝试过,但成立业委会有很多条件,还需要经费支持,短时期内根本成立不了。”
条例:立足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肖志恒认为,费振宇的个案,说明目前我们社会的法制建设还不完善,有些政府工作留了“尾巴”,这些“尾巴”造成了后续很多问题的产生。既然针对信访中的问题要出台《广东省信访条例》,就一定要能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所以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要有操作性、有执行性,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信誉。
地方拖着不解决越级
“为什么一定要信访到省里?”来自惠州的钟业强表示,越级上访真的是被“逼”出来的,“上面不压下来,下面就一直拖着不办。”
钟业强信访,是因为村集体的用地被征,他认为村里对征地补偿分配不公。他到所在地信访,“拖着不给解决”,无奈之下,他拖家带口来到了省里信访。
佛山的黄碧虹,遭遇也差不多。她的信访源于和一家国有企业的纠纷,由于事权不在当地,当地信访部门没有权限来解决,只能发函给该企业,黄碧虹只能向更高的、有权限的信访部门上访。“我也想过打民事官司,但是很多律师听了我的遭遇后,都不肯接我的案子。”
条例:完善渠道,明确部门职责
肖志恒认为,之所以会越级信访,都是由于基层信访部门解决不了信访事件,有些是因为权力有限“管不了”,有些是因为不负责任、不解决、不作为。《广东省信访条例》在制订时,要完善信访渠道与司法渠道,信访渠道要清晰,要明示,要明确部门应承担的信访事项。
破解之道
实现诉访分离制度
很多信访事件,其实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专家提出要实现诉访分离制度。“涉法涉诉信访的比例大概占了所有信访的70%,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广东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和林介绍,但诉访如何分离?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忠平表示,信访部门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涉诉案件,司法途径未穷尽的,不应受理;涉法涉诉案件涉及司法腐败的,信访部门可利用倒查责任制追究责任。
信访量与政绩脱钩
现实中,经常会出现政府部门拦截信访人上访的行为,这与目前公务员的考核机制有很大关系。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高轩提出,《广东省信访条例》要力求突破现有的评价机制。“按现有条例,公务员的考核和政绩与信访挂钩,以至于经常出现截访、阻止信访人正常上访等行为。”他表示,暨大基地在起草条例时,规范了相关原则,在具体的评价机制上也做了一些制度设计,力求使信访数量等与政绩脱钩,不光以信访数量为评判标准,还包括了处理信访事项的质量和处理信访的效率。
设立信访服务中心
在不少信访案件中,信访人往往因诉求得不到回应而做出过激行为。如何有效防范?广东侨青联常务副主席张伟群认为,要正确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尽快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对使用非正常手段、危害公共安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赵祥也提出,把职能部门中信访这一块集中起来,设立信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接待。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引进社会管理队伍,由专业人士如心理咨询专家来为群众做咨询。
建立联动听证制度
专家认为,引发信访矛盾的一部分原因在于信访事项没有得到回应。对于无法界定由信访部门或政法部门受理的事项,广东广深司法会计鉴定所所长陈叔军认为,人大要起到协调作用,不能让事项没有一个部门受理,不能让群众信访“石沉大海”。
省委党校教授赵祥认为,信访如果在乡镇、街道没有解决,群众要上访到县市区,这时就要强化上下级部门联动处理。如果还解决不了,再往上一级时,省有关部门和地级市、县(市、区)、乡镇应协同处理。他建议细化依法终结的程序,除了包括办理、复查、复核,还应该有听证;还要明确和强化申报信访终结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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