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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回应“禁止性病、传染病患者入浴”条例

2013-10-18 11:02 来源:北京晨报 0

  针对公共浴室禁止艾滋病人入内在网上引起的争论,昨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已经关注到了公共的意见和建议,将组织专家对相关内容开展研究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中国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包括公共浴室、足浴温泉及SPA中心,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及传染性疾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

  有观点认为,这项规定没有可行性,根本不会起到禁止上述疾病患者“入公浴”的作用。浴室管理者不可能让顾客先做个体检再消费。专家表示,公共浴室的水是绝对不可能传播艾滋病的。HIV的传播是需要含有HIV一定浓度的鲜血和他人的新鲜伤口直接接触,才可能实现。(北京晨报记者 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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