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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抱怨LED广告刺激眼球 “光污染”监管仍空白

2013-10-17 11:12 来源:春城晚报 0

东风路上的广告牌比车灯还亮
东风路上的广告牌比车灯还亮(记者周明佳摄)

  最近有市民向晚报反映,南博会前后,昆明许多过街天桥两侧多出了几块LED广告屏,每天16个小时不间断地播放。每到晚上,这些广告屏就显得特别刺眼,高处照射过来就像汽车的远光灯一样,晃得人眼前一片白。特别对于开车的市民来说,这种危险的“远光灯”,给行车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市民反映,他们曾不同程度地遭遇这种“光污染”。记者就此进行了实地走访,也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如何界定“光污染”、如何处理,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市民反映

  天桥广告屏太刺眼

  作为城市景观,以前昆明天桥广告大多采用红布条,不仅容易破损,展示期短,形式老旧,也不能和城市形象相匹配。于是,昆明市才借鉴国内一些城市的先进做法,在天桥上统一设置LED广告屏,进行整体亮化美化提升改造。但是,城市品位提升了,麻烦也来了。市民反映说:人行天桥有灯光装饰本是好事,但若这灯光太刺眼就不好了。

  “天桥LED广告,如日当空,实在太刺眼了!特别是晚上,那屏幕发出的亮光刺得我眼睛都睁不开。”家住昆都附近的刘女士,一说起家门口桥上这个广告屏,气就不打一处来。她说,每天上下班都要开车经过省文化厅门口的这个人行天桥,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避免不了遭受天桥LED广告的视觉毒害。

  说起这些天桥LED广告屏,出租车司机许师傅调侃称其为“危险的远光灯”。他说,天桥LED屏上播出的广告闪的红色、绿色灯光跟交通信号灯重叠,有时车开到跟前才能发现信号指示灯,有的地方常常是走到桥下才能发现信号灯。尤其是晚上9点到10点,车速较快,车开到天桥附近经常听见急刹车声,好几个朋友都因此追尾了。

  私家车主马先生也有同感,前几日经过龙泉路过街天桥,因为从远处没看到信号指示灯而闯了红灯。“信号灯和LED广告牌距离太近了,背景颜色跟红绿灯差不多,晚上如果不到跟前就看不出有红绿灯,有时白天也看不出来。等到了跟前才看到,已经来不及了。”

  记者体验

  被动看广告想躲躲不掉

  经过实地走访记者发现,不少重要交通位置天桥桥身两侧,立面都悬挂着LED显示屏,显示屏正下方或者后方位置就是红绿灯交通信号灯。一些高大建筑物立面,也有安置。据观察,安置于中心城区的LED显示屏,以播放商业广告为主,广告大多以强光出现,颜色多变,与交通信号灯颜色相近的红色和绿色也曾多次出现。

  记者从小西门刚行至东风西路上,虽然隔着约百米远,一眼看去,仍能感受到不远处人行天桥上的LED显示屏所带来的影响。开车时,作为司机注意力非常集中,正视前方时面对这样的广告屏,往往是想躲也躲不掉,眼睛被刺得很不舒服,旁边的车辆、附近的行人以及周边的建筑物都变得模糊起来,大约隔了三四秒钟才慢慢适应。

  从百货大楼返回小西门方向时,屏幕上正播放着一个广告短片,周边的色彩也跟着变化,十多秒后,眼睛就开始发花了,感觉中那屏幕上的广告画面转换得越来越快。

  晚上,在西园路与丹霞路交汇处,竖立在前方大楼上的LED广告屏,更震撼人,屏幕更大,光线更加刺眼,一段段的画面闪烁频率更高,让人产生一种晕眩感。特别是屏幕上闪蓝光时,后视镜里就是一片蓝色,什么都看不到。

  商家回复

  LED广告审批手续齐全

  记者了解到,要在过街天桥上架设LED广告牌,不但要取得《户外广告发布许可证》,除了经规划部门审批外,还需在城建部门办理《占用手续》。一专业人士介绍,从技术参数上讲,声音、亮度、色彩等,都首先要保证交通安全,避免视觉刺激。从城市环境上讲,要与城市景观、城市风貌协调,不能影响城市形象。从安全上讲,在交通上不能影响过往行人、司机的行车视线,避免光污染。在面积上,高不过天桥栏杆,低不过天桥底沿。

  昆明的天桥LED广告,手续到底齐全吗?据了解,目前,昆明的天桥LED广告,由云南庆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获得了该项目建设运营权。昨天下午,晚报记者与该公司昆明人行天桥资源客户经理张先生取得联系。他说,昆明所有的天桥LED广告,都是他们公司全权代理的,手续也是齐全的,也是合法合理的。从南博会开始,公司就开始运作了。目前,昆明已经建成的天桥LED广告有7座桥,14块LED显示屏,以后还要再增加。

  环保部门

  “光污染”存在监管空白

  公众熟知的几大污染中,水、大气和噪音污染都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即便需要多部门同管,也都有明确的职责划分。比如噪音污染,昆明市就明确了环保、城管等部门各自的职责范围。那么,光污染到底归谁管呢?记者电话咨询多个部门,却未得到明确答复。

  市长热线工作人员说,市民遭遇“光污染”,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但是记者了解到,如何界定“光污染”、如何处理,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相关法规没有对光污染做出明确界定,他们只是对一些玻璃幕墙、灯光等光污染提过建议或提出整改方案。大型LED广告屏扰民问题,在现有条件下很难作出明确判断。

  律师说法

  市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陈维镖律师说,虽然“光污染”监管是空白的,但是市民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能确定这些“光污染”给市民的生活带来实质性的危害,影响到市民的休息权,市民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市民提出质疑:有关部门在审批这个户外广告项目时,为什么并没有将广告屏的光源有可能带来的问题考虑进去?有专业人士建议,不妨借鉴京沪的做法,把城市管理工作做得更细致,考虑更周全,消除那些影响道路安全的隐患。也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够牵头,将交通、环保、城管等部门召集在一起,商讨出一个合理又不扰民的解决办法。(春城晚报  夏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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