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台山19岁男子QQ签名称要炸派出所被行政拘留5天
2013-08-08 09:26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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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8月8日讯 因为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处,出于气愤,在自己的QQ签名上称要“炸派出所”,经“网友举报”后被行政拘留5天,这是广东台山市一名19岁男子在8月2日的遭遇。截至前晚,这名男子仍在台山拘留所。
今年19岁的小陈(化名),是台山四九镇人。8月1日下午6点,他骑摩托车下班,因没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摩托车被四九镇派出所民警查扣。
“我当时以为是派出所扣押我的车,所以就对派出所不满。”小陈说。当晚回家后,小陈在自己的QQ签名上发签名:“明天系使钱可,决定去炸49派出所(即四九镇派出所),你死好过我死咯。”
在QQ签名发布约20个小时后,台山公安局四九镇派出所的警察就找到了他。警方以涉嫌在互联网上发布恐怖信息为由,对小陈处行政拘留5天。
对此,广东凌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存权表示,“这只是一句气话,教育一下也就可以了。”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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