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打伤路人 只因对方“看了自己一眼”

检察日报   2016-12-23 14:57

  只因觉得对方看了自己一眼,便把人打伤。近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高翔有期徒刑二年,分别判处被告人余乐乐、马海东、杨波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5年3月8日凌晨,高翔、余乐乐、马海东、杨波等人饮酒后,在该市路边方便,遇到在此处等车的丁某、查某、强某等人,高翔觉得对方看了其一眼,顿时火冒三丈,便伙同其他三人强行阻拦准备乘车离开的丁某等人,并对其拳打脚踢。之后高翔指使余乐乐、马海东从旁边店铺抢来一把菜刀,将丁某砍伤,余乐乐夺过菜刀后又继续砍丁某,马海东、杨波则对强某拳打脚踢。高翔用旁边的自行车将被害人乘坐的商务车玻璃砸坏后又用车砸伤强某。之后高翔等人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丁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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