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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通报“论文抄袭事件”:当事人被取消硕士学位

2016-01-29 09:01 来源:京华时报 0

  28日下午,山东大学通过官方网站公布了对陈振硕士论文涉嫌抄袭的处理结果,决定取消陈振的硕士学位,取消刘旭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通报称,陈振,男,1986年1月出生。2009年9月起在我校历史文化学院攻读档案学专业硕士学位,2013年5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导师为刘旭光教授。

  经历史文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调查,认定陈振硕士学位论文《档案开放利用与信息安全保障研究》构成学位论文作假。

  根据《山东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六条和《山东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山东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批通过,决定撤销陈振的硕士学位,取消刘旭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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