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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购房者每月可少还贷近百元

2015-03-12 15:30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3月12日讯 本月起,央行再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相应下调。昨日,记者从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莆田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执行存贷款利率下调后的新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为3.5%,五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4.0%,均下降了0.2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内利率从原先的3.75%下调为3.5%,五年以上从原先的4.25%下调为4%。下调后,利息少了,购房者每月的房贷也将相应减少,还款压力减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说,莆田市已严格按照央行降息决定,执行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建行莆田分行一名理财师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目前莆田市最新的公积金政策,夫妻双方公积金可贷到的最高额度为65万元。那么,在利率调整前,购房者如果采取每月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按5年以上利率4.25%计算,贷款20年每月需还款4025.02元,贷款30年每月需还款3197.61元。此次利率调整后,5年以上贷款利率降为4%,贷款20年每月需还3938.87元,贷款30年每月需还3103.20元,两个贷款档期分别少还86.15元、94.41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对于2015年3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而2015年3月1日(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3月1日后其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如果随后利率还有调整的,则以最新调整的执行。(海都记者 陈盛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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