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莆田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原国土资源局东峤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涉嫌受贿罪已判决

2015-03-03 11:27 来源:东南网 0

  近日,由莆田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莆田市国土资源局东峤国土资源所负责人陈某新犯受贿罪一案,秀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新在担任莆田市国土资源局东峤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副所长、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林文通等人共计14.3万元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判处被告人陈某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莆田出口鞋类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升为国家级示范区
下一条:莆田一皮卡车疑因夜间雾大冲进河里 两男子不幸身亡(图)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