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重污染天气达Ⅰ级预警 主城区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2015-01-20 11:29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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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莆田市环保局获悉,莆田日前正式出台《莆田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今后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莆田市环保局将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提醒公众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当重污染天气达Ⅰ级预警,将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包括暂停燃煤工业锅炉等企业生产设施,要求所有渣土车停运、垃圾清运车密闭运输,以及实施主城区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
据介绍,莆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程度,划定了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分别用橙色和红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当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将启动实施应急预案,分级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措施。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将在Ⅰ级预警时实施,是在执行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实施。
具体措施是,除暂停陶瓷企业炉窑、干燥塔,未规范除尘、脱硫、脱销的锅炉(炉窑),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内,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等企业生产设施外,加大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导燃煤发电企业限制未上脱销设施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增加工地洒水抑尘频次,至少每4个小时洒水一次,每天至少洒水6次,主城区道路清洁工作执行检查,每天巡查率不低于80%,洒水和机扫作业车辆出动率不低于90%,洒水清扫作业不低于3次/日;所有渣土车停运,垃圾清运车密闭运输,主城区实行非绿标车限行,拉运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在6时至24时禁止进入主城区;主城区内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除军队、警务、急救、抢险等应急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外;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严禁露天直接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废弃物;禁止明火烧烤,严禁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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