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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 18人受处分

2014-12-24 15:41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记者昨从福建省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莆田城厢区、秀屿区、涵江区纪委部门公布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共有18人受处分。

  1.城厢区东海镇上图村村委会未将村民捐款(建设上图小学配套基础设施)列入村财管理使用,违反财经纪律规定。10月9日,东海镇纪委对上图村支部书记蔡国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村主任蔡珠阳给予严重党内警告处分。

  2.城厢区科学技术协会原主席方文胜收受节礼,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因涉嫌受贿罪,6月30日,方文胜被移送司法处理。11月30日,区纪委对方文胜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2013年以来,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以欢庆“三八”妇女节、中秋节、春节为由,先后三次违规购买食用油、月饼、大礼包等年货节礼,发放给全体员工,共计41600元在管理中心账上报销。今年9月,区经贸局给予市场管理中心主任关丹烽警告处分,购买年货节礼的费用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4.2013年,南日镇市场管理站长杨桃花、会计张贵珍、出纳张国真违反财经制度,滥发午班、双休日上班、节假日、职务等各类补贴,共计19620元。本月,南日镇政府分别给予杨桃花、张贵珍、张国真警告处分,涉及的违纪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5.涵江区三江口镇塔山村村委委员、民兵营长郑志星,作风散漫,工作落实不到位,给予其延长入党预备期一年的处理。

  6.涵江区住建局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派驻庄边镇职工林俊杰,工作时间不在岗在位,被记过处分。

  7.涵江区国欢镇沁东村在村民代表及党员会议后,违规给参会人员发放超市购物卡,共计13000元,村党支部书记姚金辉、村主任姚金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涵江区三江口镇芳山村在召开党员大会后,违规向参会党员发放现金补贴,总计8400元,村党总支书记方庆洪、村主任陈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涵江区三江口镇前明村在支部党员大会后,违规向参会人员发放保温饭锅,总计7986.6元,村党支部书记李梓霞、村主任李银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涵江区涵西街道苍林社区在社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后,违规给与会同志分发补贴,合计金额2400元,村党支部书记许清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涵江区白塘镇镇前村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后,违规向参会党员每人发放补贴,共计12100元,村主任翁庆东、组织委员方章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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