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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给低保户子女大学生发教育救助金 每人每年4000元

2014-08-15 09:43 来源:闽南网 0

  8月14日,莆田荔城区举行低保户子女大学生教育救助金发放仪式,全区首批119名城乡低保对象大专及以上大学生,每人每年获得4000元教育救助金。

 
  今年荔城区将实施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贫困家庭精准扶持项目之一,区级财政部门安排180万元,用于专项教育救助。民政、教育部门严格核查受助对象相关信息,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根据荔城区出台新政规定,享受教育救助对象为荔城区范围内今年新考入的城乡低保对象大专以上(含大专)新生,以及2014年前考录的城乡低保户子女本科以上(含本科)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直至完成学业,名额不受限制。

  据介绍,荔城区全市率先建立城乡低保户子女 “圆梦大学”助学长效机制,自2010年以来,荔城区共有528人次城乡低保户子女大学生获救助,共发放教育救助金124.6万元。(陈文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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