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检察机关建立衔接机制 公职人员涉罪立即停发工资
2014-08-06 15:5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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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8月6日讯 日前,莆田市检察机关要求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部门)及时与工资管理部门建立衔接机制,公职人员涉罪立即停发工资。对有关单位对涉罪公职人员应停发工资而未及时停发的,督促纠正,追缴多发放的工资;情节严重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海都记者 陈盛钟 黄雪容)
闽南网8月6日讯 日前,莆田市检察机关要求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关(部门)及时与工资管理部门建立衔接机制,公职人员涉罪立即停发工资。对有关单位对涉罪公职人员应停发工资而未及时停发的,督促纠正,追缴多发放的工资;情节严重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海都记者 陈盛钟 黄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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