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居民欠缴水费被拆水表 原是房主未注意缴款通知
2014-08-04 12:01 来源: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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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太平社区居民叶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家水表被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拆除,高温天里没有水可用。被拆除的水表处,贴着一张2000多元的水费催缴通知单,让他一头雾水。他向市水务集团反映情况后,被减免了部分违约金,且次日恢复供水。
叶先生告诉记者,房子他用于出租,每个月水费30元左右,但他缴纳水费时会一次性在银行存折中存300多元。存折结余金额可以清楚地看到充值之前的用水情况,“有时候也有欠费,但每次扣除之后还会有余额”。他说,如果有欠款未缴达2个月以上,自来水公司应该打电话或者发短信通知,但他一直没有收到此类信息。因房子自己没住,他并没有看到催缴通知单。水表被拆除后,他才获知有2000多元的欠款,“其中700元是水费欠款,有1300多元是水费欠款累积的违约金”。
就此事,莆田市水务集团工作人员扶春兰告诉记者,银行收取水费是每月一次性全额扣款,如果个人账户存折内余额不足,当月的水费就不会被扣除,而形成欠款。叶先生存折内的金额几个月就出现不足,但他很久才充值一次,且金额不多,也没有及时对之前的欠款办理还款,十几个月下来,累积了较大数额的欠款和违约金。
她表示,用户只要有欠款,该公司都会电话和短信通知用户,每月在抄水表度数时,还会下发欠款和催款通知单。叶先生有欠款情况,但他的联系方式在用户档案里没有记录在案,无法电话通知。工作人员在他家张贴的欠款和催款通知单,叶先生又没有看到,所以一直没有回应。
7月30日,在双方的协商下,叶先生获得了自来水公司700元违约金的减免,他缴纳剩余水费欠款后,家里水表重新被安装上。(见习记者 吴桂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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