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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10条主干道停车收费实施新标准 3元起收

2014-06-04 15:56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6月1日起,莆田市区10条主干道停车收费开始实施新标准,第一个小时收费3元,此后每超过30分钟加收3元,收费主体改为荔城区和城厢区各街道办或居委会。昨日记者走访发现,10条主干道中,仅荔城大道有管理员收费,其余干道均无人看管。此外,荔城大道收费标准仍为之前的5元/次。

莆田市10条主干道停车收费实施新标准
梅园路停车泊位,无人负责管理

10条主干道仅一条有人收费

  昨日上午8时,记者在梅园路看到两侧停满了车,但收费员不在现场。“本来这边停车收5元,今天没看到收费员。”车主林先生说,他将车停放后,在路边等了一会儿,但没人收费。记者走访发现,除了荔城大道有人在收费外,学园路、胜利路、八二一街、文献路、东园路等干道都成了临时“免费停车场”。

  荔城大道华东城市广场收费员告诉记者,他目前负责26个车位,收费标准仍为5元/次,发票也是之前剩下的。该收费员介绍,由于管理部门还未安排好具体的收费措施,收费员都没配备统一的服装和计时设备,只能按原先标准收费。

一条道路上有多个收费主体

  此前,荔城大道和梅园路停车收费由莆田市城建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外包给两家物业公司管理。

  从6月1日起,这两条主干道与其他主干道一样,收费由各辖区的街道办或居委会负责。也就是说,负责梅园路路段收费的主体有三家,即太平社区居委会、下磨居委会、北磨居委会。一些市民担心,如果停车时遇到突发情况,还要认清停车位所属居委会再找其解决,十分麻烦。

  “现在一条路由那么多居委会负责,有的给收费员配备了统一的衣服和设备,有的进度偏慢,如何辨别收费员真假?”有关人士认为,收费权限下放至各辖区街道办居委会,但收费员的服装、培训和配套设备,应由荔城区和城厢区的城管委统一调配。

停车发票未到位先暂停收费

  采访中,多名社区负责人表示,因停车发票还未到位,先暂停收费,待配套设施配备完成后即可上岗。

  太平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徐先生表示,梅园路部分停车泊位归居委会管理,人员招募和发票制作正在加紧进行,他们打算聘请原先在梅园路负责收费的管理员继续从事收费工作。

  龙桥街道办相关负责人刘先生昨日介绍,停车收费发票当天下午就能印发出来,上面印有街道办下属国有公司的盖章。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员收取的费用将全部上缴财政,不会流向管理员和街道办处,而管理员的工资也将由各居委会负责发放。(记者 陈晋 马俊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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