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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将统一 每人每月50元

2014-02-20 11:58 来源:福建日报 0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根据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莆田将统一城乡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同时,还将扩大重度残疾人救助范围,从原先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且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扩大至听力言语和多重重度残疾人群。

重度残疾人救助统一为每月50元

  目前,莆田全市2万多名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在原有低保补助水平基础上,城市每人每月补助50元,农村为30元增发低保金。同时,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为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重度残疾人,按城市每人每月50元,农村30元标准发放救助金,并将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记者了解到,2013年,莆田共发放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金3660万元。其中住院(门诊)救助5.5万人次,救助金额3000万元;资助参加新农合12万人,发放救助金660万元。

  莆田市民政局低保办工作人员介绍,自2014年起,根据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莆田今年将统一城乡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每人每月为50元,每年可领600元,实现城乡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一体化。

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4200元

  为统筹城乡发展,今年莆田市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2880元提高到4200元,月人均补助由132元提高到170元。城市居民低保方面,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和北岸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月保障标准由420元提高到468元,月人均补助由240元提高到258元,仙游县月保障标准由372元提高到410元,月人均补助由220元提高到231元。

  今年1月,莆田市还对5万多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春节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每人100元,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全市共发放补贴538万元。(记者 陈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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