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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婆婆为讨9万聘金 将前媳妇残忍“毁容”

2014-02-18 16:46 来源:闽南网 0

  为讨回聘金,婆婆与前媳妇理论不成,一时激愤,拿出携带的水果刀,将前儿媳妇的脸庞划伤。昨日,记者从涵江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龚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翁某与李某因性格不合总吵架,婚后数月两人觉得无法再跟对方生活下去,协议离婚。由于双方结婚没多久,并没有过多共同财产,仅有男方翁某给予女方李某家的19万元聘金。

  19万元的聘金成了两家人争议的焦点,经一轮争吵,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婚前的19万元聘金,李某归还10万留9万元作为分手费,但婆婆龚某并不赞同。她觉得婚前的19万聘金,是自己和老伴共同出钱的,既然儿子媳妇离婚了,照理说婚前的聘金应全部归还。为了讨要剩余的9万聘金,龚某多次找到李某要求还钱。不过,李某认为两人既然是协议离婚,就应按协议办事,劝龚某如果认为不合理,可找法院起诉。

  龚某见李某不肯让步,决定给李某一点教训。2013年10月的一天,龚某来到涵江某服装店找到了正在上班的李某,再次要求李某还钱,李某置之不理。龚某大怒,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往李某脸上、手臂等处乱划,给李某划了个“大花脸”。受伤的李某边躲边呼救,龚某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就逃离了现场。

  被害人李某因脸部、手臂等处被划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涵江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被伤害一案立案侦查。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龚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害人李某见自己前婆婆龚某因为聘金的问题,采取了极端的手段触犯了法律,但因其已年过五十,不忍让老人遭受法律的制裁,与嫌疑人龚某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出具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前婆婆即犯罪嫌疑人龚某从宽处理,为此,公诉人对犯罪嫌疑人龚某作出从轻量刑建议。( 海峡都市报 林智 通讯员 陈容容 陈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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