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受贿近75万 被判10年半
2013-01-06 15:10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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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林某在其任福建省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近75万元。12月28日,林某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
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至2011年间, 林某在任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利,在房地产项目规划、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十三次非法收受当事人蔡某、徐某、黄某、林某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8152元(其中人民币71.1万元、美元5000元)。
另查明被告人林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其亲属代为退出赃款,可酌情从轻从罚。
审判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748152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通讯员 吴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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