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湄洲日报   2017-10-22 13:42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莆田市创新环保管理方式,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守法自律、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据悉,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后,因其污染环境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第三者支付保险赔偿金。

  自今年起,我省在全省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莆田市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的企业共有40家,涉及的行业范围主要有重金属污染行业、危险废物污染行业、石油加工业、管道(石油、天然气)运输业、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业等。下一阶段,全市将加快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围绕“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买单”,确保11月底前实现纳入2017年拟参保范围的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全覆盖,形成规范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提升莆田市环境风险管理水平。(记者洪颖 通讯员黄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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