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全面保护饮用水源 让市民喝上放心水

湄洲日报   2017-05-01 10:12

  我市于2011年将饮用水源地集雨面积范围全部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截至目前,我市经省政府批准的建制镇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共有27个。其中县级以上水源地有3个,分别为东圳、外度和古洋水库;其余24个为乡镇级饮用水源地。

莆田市第一大水缸东圳水库。  蔡昊 摄

  根据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数据,2016年莆田市27个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年均达标率为44.4%,比2015年上升了3.7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安全工作,制定《莆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污染防治和法律责任,以及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生活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同时,制定并实施《莆田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工作方案》,对饮用水水源进行全面监测;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投入3500万元,实现饮用水109项全分析。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对东圳、外度水库水质实现实时监控。

  实施全流域污染整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连续八年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完成省政府布置任务基础上,自加压力将整治范围扩展到保护区全流域,以村为单位划定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逐一明晰养殖布局,逐年推动完成拆除关闭任务,并于2015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从2016年起,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重心由“拆除关闭”转移到“长效管理”。鼓励发展规模化养殖,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畜禽养殖场开展污染治理。同时,加大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力度,进村入户做好宣传,指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深施覆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使用生态农药。

  积极推进城厢区、仙游县、涵江区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关乡镇及九鲤湖、九龙谷、坪盘村等三大风景区生活截污工程建设。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巡查执法、落实责任追究等措施,抑制畜禽养殖“反弹复建”,巩固历年整治成果。

  此外,我市还坚持将保护“第一大水缸”东圳水库列为全市头号为民办实事工程,从2014年起投入19.5亿元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大坝除险加固、一级保护区居民搬迁安置、污水治理、库滨带生态修复、河道治理、生态林等六大工程,并于2015年起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水污染防治专项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支持范围,截至目前,已累计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3亿元。朱建婷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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