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酒后辱骂警察 小舅子情急打伤多人获刑
2014-08-15 08:24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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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酒后因琐事争吵不听劝解反导辱骂警察,闻迅而来的两位小舅子更是令人费解,情急之下竟“英勇”打伤多人,包括处理纠纷的警察、巡逻员、保安。一时的冲动换来的却是罪犯之身。日前,该二被告人刘某康、刘某婴皆被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2月25日20时46分许,建阳市公安局民警朱某、陶某二人接到建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带领巡逻队员陈某3人前往建阳市波士音乐会所处理事件。经现场调查,民警了解是包间里的李某勇与其朋友发生争执,民警将双方制止劝说双方离开。此时,被告人刘某康、刘某婴闻讯赶来,与其姐夫李某勇汇合。民警朱建锋、陶康华见李某勇打电话叫人,怕再有冲突发生,遂上前劝解李某勇不要闹事,但李某勇不听劝解并辱骂民警。见李某勇酒后情绪激动,民警决定将其带回派出所处理,被告人刘某康、刘某婴见状即上前阻拦。民警陶某与三名巡逻队员将刘某康、刘某婴拉开时,刘某康、刘某婴遂动手乱打,并将到民警陶某头部打伤,并踹了巡逻队员陈某脸部、胸部数下。波士音乐会所的两名保安在帮助民警时头部也被二被告人殴打致伤。后被告人刘某康、刘某婴被当场制服。经法医鉴定,陶等四人伤情均属轻微伤。归案后,被告人刘某康、刘某婴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6被害人经济损失19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康、刘某婴使用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结合被告人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积极赔偿、符合施行社区矫正条件的调查评估意见,判处刘某康、刘某婴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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