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车型不符 弃车逃离
2014-08-04 11:34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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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与驾驶证不符的车型,在接受高速交警检查时借口逃离,心存侥幸的盛某最终还是被民警查获。7月29日,从浦城县拘留所出来的盛某对自己的行为颇为后悔。
7月20日7时许,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在京台闽浙省际口岗点执勤时,对一辆车牌号为闽E3**3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例行检查。车辆驾驶员盛某未能出示驾驶证,民警遂将其带回警务室进一步核实其驾驶资质。到达警务室后,盛某突然“想起”驾驶证在车上的包里,借口回去取证弃车逃离现场。
民警随后控制车辆及车上另一名驾驶员彭某,通过对彭某的询问确定了盛某的身份信息。通过公安交通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民警了解到驾驶员盛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没有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质。
7月23日,民警查到盛某在浦城县某宾馆的住房信息,便立即前往传唤盛某,进行询问、调查,并对盛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500元、记12分、扣留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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