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千万元挥霍殆尽 事发终获刑
2014-08-04 10:01 来源:大武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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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至2013年底,武夷山市自来水公司的梁某先后以投资房产、工程投标等缺资金为由向同事、朋友借款1611万,并许以2至5分的利息。孰料这些全是他的借口,借来的钱都被挥霍殆尽。笔者昨日获悉,武夷山市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梁某曾是武夷山市夷泉给排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夷山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1月至2013年10月间,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在重庆、西安购买房产,投资购买武夷山市丰和园空地等理由,向同事、朋友借款,并承诺每月支付高额利息。由于前期还款及支付利息较为积极,且多是单位同事,梁某获取了被害人的信任,先后骗取郑某、李某、黄某、蒋某等10位同事、朋友1611万元。
经查明,梁某及子女均无购买房产的记录,武夷山市地方税务局亦无其房产转移或购置缴纳税款的记录。梁某虚构投资项目,只是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不断借款,所集资金除了用于归还前期本金及高额利息外,还用于购置汽车、个人挥霍等,最终给集资者造成878.78万元巨额损失。2013年11月9日,梁某携款潜逃,2014年1月2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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