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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纪委通报四人公车私用私驾并给予相应处分

2014-06-06 11:10 来源:闽北日报 0

  日前,松溪县纪委对“五一”期间公车私用私驾的4个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一”期间,黄沙国有林场场长朱燕清在值班途中搭载朋友,并让刚拿到驾照的朋友驾驶单位公车练手,县纪委对负领导责任的朱燕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同样因为单位公车私用私驾被通报的还有郑墩镇计生副镇长杨雪梅、祖墩乡国土资源所所长胡刚铭、茶平国土资源所所长袁信发。

  “今后,县纪委将继续加大对公车私用的暗访力度,对发现的公车私用私驾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追究车辆所属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松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谢启龙表示,今年以来,松溪县加强了对公车私用私驾情况的督查力度,并严格实行点名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一举措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据了解,今年以来,松溪县纪委紧盯节假日公车私用私驾这一现象,深入旅游景区、酒店、农家乐、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开展了公车私用私驾情况明察暗访7次,查处类似违规公车4辆,通报批评干部4人,诫勉谈话1人,并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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