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无证驾驶交通肇事被拘4个月
2014-05-16 11:25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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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经松溪县人民法院审理,醉酒交通肇事的王某亮以危险驾驶罪被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4月20日12时,王某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由松溪县郑墩镇经新浦往梅口方向行驶,途中与方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王某亮逃逸。但是,民警很快就在他租住的房屋内将其抓获。经司法鉴定,王某亮血样中的酒精浓度为194.3mg/100ml,属醉酒驾驶。因无证驾驶,王某亮随后被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5月5日,松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亮犯危险驾驶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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