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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浦城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

2014-03-20 11:21 来源:闽北日报 0

  “此前,新农合已为我报销了一次医疗费,几天前卫生院通知我,说我还可以申请一笔大病保险赔付款,没想到现在新农合政策还有二次‘报销’。”19日,在浦城县仙阳卫生院门口,刚办理完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手续的柳大爷告诉笔者,他在去年5月期间患脑动脉瘤花去医疗费98501元,在新农合已报销了23998元之后,现在保险公司将通过大病保险赔付给他3385元。

  该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从2013年开始实施,并交由中国人寿保险股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承办,所有当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均为参保对象,凡在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保障补偿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按60%的比例给予补偿。尿毒症、儿童白血病、乳腺癌等17种特定病种按70%给予补偿,最高补偿金额可达20万元。

  笔者从该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事窗口获悉,该县2013年度共有727人符合理赔条件,理赔款共2848817元。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是由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参合农民不需要另外交费,新农合经办机构从已筹集的2013年度新农合基金中抽取人均15元的筹资额,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为参合农民承办。(柳志勇 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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