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南平 > 南平新闻 > 正文

南平延平区查处4名失职村干部 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03-03 11:33 来源:福州新闻网 0

福州新闻网讯 2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日前,南平市延平区纪委查处了4名“三资”监管不力的村干部。

经查,2013年3月,延平区塔前镇西洋村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发包给无水利工程建设资质的村民朱某承建。在建设过程中,西洋村未履行质量督查职责。经检测,该水利项目施工质量未达设计标准要求。目前,西洋村质量不符合标准的3条水渠全部拆除重建,4名村干部失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延平区一养殖场上榜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下一条:延平区来舟镇宋垱村库湾水面漂浮近百头病死猪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