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对春节期间公务用车实施备案管理
2014-01-30 11:41 来源:闽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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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要保证乡里值班人员到岗到位,闽H42989车子负责接送浦城至管厝的值班人员,车子就停在乡政府或城关民政局内,其他时间不用车,车辆必须停在民政局内,锁匙交给乡办公室主任保管。如果急办公务要临时用车,必须经乡主官同意,同时报备县纪委……”1月29日上午,笔者在浦城县纪委党风室见到了管厝乡纪委送来的公车管理报备单。
浦城县加大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力度,重申省纪委“九条禁令”,做好春节期间的公车管理和使用,以县委反腐办名义下发了做好春节期间公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严格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驾,除工作用车外,其他公务用车包括借用、暂扣和收缴车辆一律向县纪委备案管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吴建松说:“最近,省纪委通报八项规定明察暗访情况,处理了一批人,县纪委重申公车管理规定,也是对我们干部的一种保护,用铁的纪律约束人,让干部远离错误。”
为确保公车管理到位,该县纪委组织两个明察暗访组,随身携带相机、记录簿,对公车私用私驾等行为进行记录,通过拍照取证,随机抽查,发现公车私用、私驾,或停放与报备不一致的及时转入调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投诉。
截至29日,全县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共73个单位、367辆公务用车已经向县纪委报备,占全县公务用车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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