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地税局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2015-03-06 15:03 来源:闽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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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宁德市文明办获悉,中央文明委对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作出表彰决定,宁德市地方税务局榜上有名,获第四届(2012-2014年度)“全国文明单位”殊荣。
宁德市地税局始终坚持弘扬“滴水穿石”的闽东精神,以水滴石穿的韧劲和只争朝夕的干劲,将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制订了《宁德市地税局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三年规划》,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同时,该局还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行“一窗式”服务和“容缺预审”制,坚持午间值班制度,进一步深化国地税联合办税;出台《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工作规程》,将纳税人存量房交易纳税申报、评估、税款征收过程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25分钟;5大类10个文书实现“免填单”服务;将247项涉税事项前移办税服务厅即办,实现窗口涉税事项即办率达85.76%;开发宁德地税微信公众平台,实现24小时“零申报”、“办理进度查询”和“个人社保缴费查询”服务。
培育一流干部队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塑造一流部门形象,构建一流地税文化,文明创建推进了地税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2012年至2014年,3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255.97亿元,年均增长17.5%,其中税收收入192.21亿元,年均增长16.7%;社保“五险”入库52.90亿元,年均增长20.3%,分别比同期我市GDP平均增速高5.5个百分点、4.6个百分点和8.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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