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未果心生怨气 霞浦一男子雇钩机砸楼获刑
2015-02-03 14:51 来源:宁德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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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冲动是魔鬼,这不,霞浦有这样一名男子,因想买对方的房子遭拒绝后,心有不甘,竟调来一部大型钩机,将对方的在建住房工地给“铲”了。近日,这名做事“牛气冲天”的男子,最终因破坏生产经营罪获刑一年两个月。
雇工破坏工地 仅因购房未果
“给我铲了!”去年5月18日12时许,霞浦北壁乡北壁新农村建设隆兴村民住宅小区二期工地上,一片“热闹”景象。受男子吴志强(化名)雇用而来的张某忠驾驶一辆320型大型钩机,在吴志强的“指挥”下,伴随着钩机轰鸣机器声中,举起铲斗,向该工地的住宅楼砸去。
这一疯狂行为,当场造成该在建工地上的5号楼地梁共10处和6号楼承台共3处毁坏。而这一恶性破坏事件的起因仅因吴志强一时的冲动。
据了解,当年5月间,男子吴志强打算向吴某龙购买由吴某龙、陈某钰、林某如三人合股的隆兴村民住宅小区,遭到了吴某龙的拒绝。为此,吴志强觉得咽不下这口气,才出现了雇用大型钩机砸向住宅楼的那一幕。
吴志强的这一举动,也给该工地造成巨大损失。事后,经霞浦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该工地损失为人民币68709元。
自首获得谅解 法院减轻处罚
去年8月7日,自知已犯大错的吴志强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案发后, 吴志强已向公安机关预交赔偿款人民币80000元,并获得被害人吴某龙、陈某钰、林某如谅解。
霞浦法院审理认为,吴志强为泄私愤,破坏生产建设,造成直接损失达人民币68709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考虑到吴志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积极向公安机关预交赔偿款,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减轻处罚。据此,故判处吴志强一年两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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