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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举报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有奖 最高5万元

2014-10-15 16:29 来源:东南网 0

  “市民如有遇到党员领导干部或其他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投诉举报将得到政府不同程度的奖励。”15日记者获悉,宁德市出台《关于举报党员领导干部或其他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的奖励办法(暂行)》,发动市民检举监督身边发生的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参与“两违”行为。

  据了解,即日起市民若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2007年5月1日以后,在宁德市范围内参与“两违”行为,以及私下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利用违法建设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可进行举报。举报内容还包括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用地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等违法建设行为。

  接到举报后,宁德市治违办将根据被举报对象的职级和管辖权限不同,按照分级分类处置原则,由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处级干部,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治违办等相关单位配合进行调查核实;市直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职工,由市治违办负责调查核实;各县(市、区)管理的干部、职工,由市治违办批转相关县(市、区)调查核实,各县(市、区)调查核实情况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治违办、市纪委反馈。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符合奖励条件的即可兑现奖励。

  奖励标准:按被举报人职级分为一般干部(职工)、科级干部、处级干部三个档,分别给予举报人10000元、30000元和50000元奖励。被举报对象级别高或岗位特别重要,涉及“两违”行为特别严重的,将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举报人重奖。多人举报投诉同一人“两违”行为的,只奖励最早举报投诉人(以邮戳、电话原始记录为准);多人联名投诉举报的,奖金自行分配。

  即日起,宁德市民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为便于查处和兑奖,举报人应将被举报人实施的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设的时间、地址、房屋结构和类型等内容表述清楚[如:xx年xx月xx日xx单位xx人(党员领导干部、其他公职人员)在xx乡镇(街道)xx村居(社区)xx号违法建设xx或非法买卖土地……]。举报人需提供具体证据和留下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宁德市治违办0593-2922616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18号体育中心南看台133室

  邮编:3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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