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霞浦法律援助制度为弱势群体“主持公道”
2014-08-28 11:06 来源:闽东日报
0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忙,我这赔偿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真是太感谢了,你们就是我的恩人!”近日,宁德霞浦某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胡某根拿着刚领取到的补偿金对霞浦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感激地说。
胡某根于去年3月2日到宁德霞浦某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土木工作,4月5日,胡某根在公司承建的一厂房工地内拆除二层厂房模板时,头顶上方的一根杉木突然掉落,他躲避不及被砸伤。经诊断,为左桡骨骨折,工伤认定后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胡某根的生活陷入困境。经与公司多次协商,无法得到合理赔偿。12月,胡某根向霞浦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向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援助,法院判决工程公司支付胡某根各项经济赔偿74824元。
“像胡某根一样,法律援助制度为许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主持公道’,切实维护了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霞浦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文杰说,今年以来,中心强化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工伤、医疗、交通事故、劳动报酬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设立便民“绿色通道”,对计生困难户、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施行“先受理后审查、先调解后起诉、先办好案件再协助执行”等措施,延伸法律援助职能触角;实行当日审批制度,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予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律师,实现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
今年1至8月份,宁德霞浦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7件,受援人366人,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75.45万元。同时,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及各种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达1800多份,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720余人次。(记者 曾俊仁 曾志)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