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霞浦暴力阻挠查堵 日前审结9人获刑
2014-08-27 10:37 来源:闽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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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霞浦县法院审结一起暴力妨碍公务案件,9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3个月至7个月不等的刑期。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月4日18时许,霞浦县溪南派出所接群众电话举报,溪南镇岱岐村有人聚赌。民警侯某晖、钟某树带领协警陈某榕等4人前往查处。民警到达该村,发现一食杂店内确有多人聚赌。侯某晖、钟某树等人,当即向在场人员表明警察身份,开始收缴赌具、赌资,并准备传唤带离聚赌人员。这时,被告人林某和等人为阻挠警方查赌,开始推搡侯某晖等人,林某和还故意将赌资撒在食杂店内地上。当侯某晖等人将林某和等人带离食杂店时,被告人林某其等人以要求出示工作证为由进行阻拦,引发周围村民起哄,导致林某和等人趁机逃跑。同时,林某其、林某付等人还煽动数十名不明真相的村民围堵民警。之后,趁机逃跑的林某和返回现场称钱被抢,煽动群众逼迫侯某晖等交出查获的赌资,被告人林某峰趁乱砸灭现场照明的路灯,被告人林某和、林某其等多名被告人趁乱推搡、拉扯、殴打民警侯某晖、钟某树及协警谢某云等,并抢走现场查获的赌资。当民警侯某晖打电话求援时,被告人林某和还抢走侯某晖的手机。
经霞浦警方物证鉴定室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检验鉴定,侯某晖、钟某树等4人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本案中的9名被告人结伙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和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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