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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福鼎七旬老人猥亵5岁女童 被判刑2年6个月

2014-08-21 09:02 来源:宁德晚报 0

  近日,一名猥亵5岁女童的七旬老人被福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13年3月下旬的一天中午,被告人林某在福鼎市店下镇筼筜村家中的二楼卧室看护孙子林某某。后年仅5岁的被害人陈某某来找林某某玩耍,被告人林某遂以手指抠摸被害人陈某某阴部的方式对其实施猥亵,致被害人陈某某外阴感染发炎。经福鼎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某的损伤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利用幼女没有性自卫能力,抠摸幼女性器官,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遂判决被告人林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陈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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