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柘荣一刑释男犯故意杀人罪 法院宣判死刑
2014-08-15 16:07 来源:宁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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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德中院在柘荣宣判被告人郑某勇故意杀人一案,宣布了最高法院对被告人郑某勇犯故意杀人罪,核准死刑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宣判结束,被告人郑某勇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某勇,男,1985年生,柘荣东源乡人。从2001年起,郑某勇先后因抢劫罪、盗窃罪、窝藏赃物罪、故意伤害罪被多次判处有期徒刑。
2013年2月4日23时30分许,时值小年夜,郑某勇酒后驾驶摩托车途经柘荣县城郊乡赤岭村路段时,路遇夜班回家驾驶绿源牌电动车同向行驶的被害女子,22岁的陈某。郑某勇以陈某超车时电动车刮到其膝盖为由,拦下陈某殴打,随后又将陈某推倒在公路西侧斜坡下。陈某大声呼救,郑某勇即持砖块连续砸击陈某的头面部,致陈某重型颅脑损伤死亡。而后郑某勇脱下陈某的牛仔裤以及内裤抛入溪流中,用石块、石棉瓦掩盖陈某的尸体,并驾驶陈某的电动车逃离现场。
案发当月8日(农历大年二十八)凌晨5时许,警方跟踪陪妻生子的郑某勇来到柘荣县医院,当郑某勇的妻子在医院顺利产下一名男婴后,在该县医院妇产科医生办公室里,扮成医生的法医等郑某勇再次走进医生办公室时,便衣民警悄然上前将其控制。宁德晚报曾于2013年2月19日在现场版以《柘荣刑释男子涉嫌抢劫杀人法医扮医生抓获嫌疑人》为题,对这一事件进行详细报道。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省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记者 陈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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