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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 若不发可至总工会投诉

2014-07-31 10:38 来源:闽东日报 0

  7月份以来,宁德市持续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7月30日下午,宁德市总工会前往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工地、露天作业岗位和高温作业场所,开展“清凉一夏”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送去绿豆、白糖等物品,并督促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你领了没有?

国有企事业单位较规范

小企业员工难足额享受

  在省、市重点项目福宁北路建设工地,工人头戴草帽,坐在高高的吊车上进行吊装作业,仅靠一把遮阳伞遮挡炙热的阳光。“高温津贴?我们有啊,每个月200元,总共发三个月。”现场的工人李小飞笑着说。

  东侨环卫处的170多名环卫工人,每年6月至10月也会领到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而在市总工会设立的环卫工人爱心服务点内,配备了茶水、防暑药品等,环卫工人可随时前往休息、避暑,目前这样的爱心服务点已有150多个,覆盖各县(市、区)。

  走进宁德市聚鑫玻璃有限公司的厂房,正在出货的员工李安祥擦着汗告诉记者,夏季只能领到3个月的高温津贴,每月60元;宁德市星宇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黄天生则表示,每月的高温津贴是30元,能领4个月。

没有高温津贴,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少发或不发高温津贴

职工可向工会或人社部门投诉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宁德市高温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或每天9.2元。

  市总工会检查发现,虽然近年来“高温津贴”被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所熟知,不少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都在夏季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过,仍有一些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小企业等,存在少发高温津贴,甚至不发高温津贴的现象。

  宁德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责成相关企业的管理部门,尽快落实相关规定,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月或按天支付高温津贴,并要求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防止职工中暑事件的发生。若用人单位少发或不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工会或人社部门投诉。(记者 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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