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福鼎一患者28天检查8次CT 回应:系临床诊治需要
近日,宁德福鼎市民张先生致电闽东日报民生热线反映,其因车祸受伤于今年5月12日就诊福鼎市医院,在住院治疗的28天里,共做了8次CT和1次核磁共振检查。他质疑被医院“过度治疗”。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伤者:质疑“过度治疗”
7月11日,张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多份住院治疗记录材料。从其提供的“福鼎市医院出院记录单”、“福鼎市医院住院费用汇总清单”等材料中,记者较为清楚地了解了张先生从5月12日入院到6月9日出院期间的整个治疗过程。据记录显示,入院时,张先生的诊断情况主要为:创伤性重型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颞骨骨折及一些挫裂伤等。
“被送进医院时,我已神志模糊,过了几天才逐渐恢复清醒。那时,已做了两次CT检查了。”张先生说。之后的治疗过程,家属按照主治医生的要求,进行了多次CT及生化全套等检查。张先生的出院记录中“主要实验室检查及器械检查结果”一栏的内容表明,在5月12日、13日、15日、19日、26日及6月8日,医院分别对张先生的颅脑与腹部共做了8次CT检查,其中5月12日当天就做了3次。而在5月29日,医院又对张先生的上腹部进行了一次“平扫+增强”的核磁共振检查。“这么多次,真的有必要吗?5月12日的全腹部CT检查结果是未见异常,那为何29日又对上腹部做核磁共振检查呢?”张先生对自己部分诊疗记录颇感疑惑。
28天,8次CT,1次核磁共振,平均3天一次的放射性检查,这让张先生一直无法释然。“大家不都说CT检查不能多做吗?也不知是否对我的健康产生了影响。”张先生说。
院方:系临床诊治需要
“接到患者投诉后,我们当天就找到张先生的主治医生进行了解,查阅了其住院期间的相关治疗记录,并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福鼎市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张先生是在今年5月12日因车祸重伤被送入该院ICU病房进行治疗。
对于张先生提出“8次CT和1次核磁共振检查是否为必要”的疑问,该负责人表示,这些检查均是为了进一步确定患者颅内伤情是否加重和患者伤情恢复情况。“所有检查都是临床诊治需要,并不存在检查次数过多的问题。而且,其中的上腹部核磁共振检查系家属要求。”该负责人说。
那么,多次CT检查是否危害健康呢?宁德市医院放射科某资深医师表示,CT检查中产生的X射线会减少人体血液白细胞的含量,进而降低免疫力,产生一定副作用。但这种副作用又因人而异,反应明显程度不同。
对于短期内多次接受CT检查能否界定为“过度治疗”,该医师表示,这不能一言以概之。一些医院受医疗设备的限制,伤者某些部位的检查不能一次性确定是否存在损害及损害程度,因此可能需多次进行CT检查。(记者 苏晶晶 茹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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