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蕉城男子入室抢劫怕被认出 丝袜套住女住户头部
2014-07-02 14:49 来源:宁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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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入室抢劫,用丝袜套住女住户头部,抢走钱财后怕被认出,逼女主吃安眠药后潜逃。近日,这起发生在宁德蕉城三都孟澳村的抢劫案二审,宁德市中级法院维持蕉城法院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湖北籍90后男子鲁某获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10月5日,鲁某携带匕首、刀片和丝袜等作案工具到蕉城区三都镇孟澳村,预谋在其老乡呙某租住地抢劫。鲁某彻夜蹲点到次日清晨6时许,昏昏欲睡的鲁某突然听到呙某租住房亮灯了,他立马打起精神躲在呙某租住房后门。待他看到呙某独自一人从前门乘船出海作业,他便从呙某租住处后门潜入卧室,躲在卧室衣柜中伺机抢劫。约10分钟过去,呙某妻子郑某独自回卧室关灯继续睡觉。
鲁某趁郑某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丝袜套住郑某头部,并用刀片架在郑某脖子上,当场抢走了现金8000元、价值人民币数百元的手机一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一张以及郑某身份证一张。随后鲁某怕事情败露被认出,当场逼迫郑某服下数片安眠药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鲁某迫于压力,于当月19日向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投案,并退出赃款8000元及中兴手机一部。时年11月16日,受害人家属从公安部门领回了8000元及手机一部,并对被告人鲁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案发后,鲁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且退出全部赃款及赃物返还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被告人鲁某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陈翊群 通讯员 曾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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