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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基准学费上调1000元 在校生延续原收费标准

2014-06-26 15:55 来源:宁德网 0

  今年秋季入学新生起,宁德师范学院基准学费标准,将在现有基础上每生每学年上调1000元。据悉,学费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因此在校生依旧延续原收费标准。

  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调整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收费标准,从今年秋季入学新生起,对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7所公办本科高校,基准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上调1000元。这7所公办本科高校中,除了我市的宁德师范学院外,还有福建江夏学院、福建警察学院、莆田学院、龙岩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这是14年来我省首次调整公办高校学费。

  据悉,我省公办本科高校共20所,其学费标准分为两个档次: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厦门大学等13所公办本科高校为第一档次学费标准,即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4200元,医学、飞机工程类专业5200元,艺术类7200元;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福建江夏学院等7所高校为第二档次学费标准,即一般专业3000元,医学类专业4000元,艺术类专业6000元。

  此次调整后,这7所高校学费三类专业收费标准分别为4000元、5000元、7000元。同时,学校还可根据办学实际,在上浮20%的幅度内确定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重点学科可在上浮3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将严格落实对学生的各项奖助措施。根据要求,7所高校要切实建立困难学生就学保障制度,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5%~2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贷款、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助学措施。(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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