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一楼盘200多业主被骗签承诺书 以理据争依法维权
交房前先被要求签承诺书,认定其房屋质量合格;拿到钥匙后,发现房屋未通电通水通网络,整个楼盘还没有通过消防验收……福安市一楼盘的200多位业主最近就遇上了这一连串的揪心事。3·15前夕,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支持下,业主们为自己讨回了说法。
2011年10月以来,福安市某房地产公司在秦溪洋开发的楼盘相继开盘,先后有640多位业主与该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认购该小区的第4、6、8、10号楼。按合同约定,所购房屋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交付。
2013年12月28日以来,陆续有业主接到售楼部的交房通知。当业主们兴冲冲来到售楼部时,该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要求业主先签署一份承诺书,认定房屋质量合格,再到物业公司领取钥匙。出于对该公司的信任,有200多位业主先后签署了承诺书,并按要求领到钥匙。
可是业主们打开房门时,才发现房子的水、电、电视宽带网络均未开通。经过咨询,更让业主们震惊的事实又浮出水面:这个楼盘竟未通过消防验收。这样的楼盘怎么能达到交付条件?愤怒的业主们清醒过来后,于其后的几个星期里陆续退还了钥匙,并要求开发商尽早完成竣工验收。但是,当初签署的那份承诺书一直由房地产公司收藏着,没有交还业主。
3月11日下午,50多位业主代表到房地产公司售楼部,要求取回当初签名的承诺书。房地产公司百般抵赖,始终不肯将承诺书归还业主。业主们通过拨打福安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咨询后,明确房地产公司在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情况下而隐瞒事实,欺骗业主签下承诺书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有了工商部门的明确答复,业主们更是信心百倍,坚决要求归还承诺书。面对以理据争的业主代表们,理屈辞穷的房地产公司不得不承认当初签下的承诺书无效,并向业主代表们出具了明示该阶段类似承诺书均无效的声明书。
这场关于承诺书的纠纷,以业主们的依法维权画上圆满的句号。(记者 王志凌 通讯员 曾祖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