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次高职招考录取实施细则确定 设本科批高职批
2014-02-28 16:57 来源:宁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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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了福建省首次高职招考录取实施细则,根据规定,高职招考分为面向普通高中生和面向中职生两大类,招生录取工作将分类进行。值得注意的是,两个类别均设置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其中本科批志愿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0个院校专业志愿,本科批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3日至3月5日。面向普通高中生的本科批录取,按投档分实行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面向中职生的本科批录取,按投档分实行分报考类别院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3月6日至3月11日为本科批录取时间,原则上投档比例为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
高职(专科)批则分三个阶段填报志愿,每个阶段只能填报1所高职院校最多6个专业志愿。据悉,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时间3月10日至3月12日;第二阶段为3月21日至3月22日;3月26日至3月27日则为第三阶段。面向普通高中生的专科批录取实行按院校投档,面向中职生的专科批录取实行分报考类别按院校投档。3月13日至3月30日为专科批录取时间。(记者 曾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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