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福建 > 宁德 > 宁德新闻 > 正文

宁德一夫妻因家庭矛盾发生口角 为泄愤丈夫竟放火烧屋

2014-02-21 16:04 来源:宁德网 0

  俗话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间磕磕绊绊总是在所难免,但这名男子与妻争吵后,为泄愤竟两度烧屋。近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放火案作出终审裁定,犯罪嫌疑人方某以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2013年8月19日22时许,方某在蕉城区某厂宿舍二楼住处,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为泄愤,方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卧室衣柜内的衣物后离开,但该火情随即被邻居发现并扑灭。不久方某返回住处,见火势被扑灭,又将位于厨房的煤气罐搬到卧室内,拧开煤气罐阀门,用打火机点燃连接煤气罐的塑料管,致使屋内床铺、衣柜、冰箱等物全部被烧毁,而方某就在现场目睹这一切,并未做出任何灭火行动。所幸同日23时40分许,救援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并于次日0时扑灭火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方某在案发现场被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某两度放火烧房,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案发时,方某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面对警方抓捕也无拒捕行为,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相关规定,宁德中院遂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夏岩缘 通讯员 曾鸣)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霞浦工商开展“查农资保春耕”专项执法活动
下一条:韩剧受追捧 专家提醒炸鸡和啤酒多吃容易伤身
24小时新闻排行榜